债券流通市场包括哪些方面?如何防范债券结算代理业务风险?
     时间:2022-12-20 17:06:10

债券流通市场包括哪些方面?

按照债券是否流通,可以将国债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买卖的国债,债券流通称为流通国债;债券流通不能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的国债称为非流通国债。按此标准分类的目的是利用二者对货币流通的不同影响,确定合理的上市债券比例,配合国家的金融政策,实施对货币流通的调控。

这里的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债券流通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如记账式债券)相对应;而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政府发行实物国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货币经济不发达时,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二是尽管货币经济已比较发达,但币值不稳定,为维持国债信誉,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实物国债。

国债债券有一定的面值,有面值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本币国债以本国货币为面值发行,外币国债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发行。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如何防范债券结算代理业务风险?

在同一个制度设计前提下,委托人选择代理人,需要更多地考虑、考察代理人本身的资质、信用等级及操作规范程度。

近来,有关上市公司TCL集团通过债券结算代理方式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获利的公告

引起了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机构法人、甚至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而此前,有关交易所市场清理国债回购的消息此起彼伏。在这样的背景下,机构法人通过债券结算代理方式投资获利的报道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与交易所市场相比,银行间市场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债券托管数量巨大、品种繁多、业务种类齐全、可供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大,更重要的是银行间市场托管查询制度设计相对合理、代理人行为方式相对规范,从而可以有效地规避操作风险。委托人按照谨慎原则操作,不以短博长,放大交易,根据自身资金期限进行匹配投资,仅以持有到期为目的,可以有效避免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操作风险委托人自身无法控制。与交易所市场采取席位托管制度不同,银行间市场丙类账户所有权是委托人自己的,委托人随时可以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实时监控和查询自己的账户,也可以要求代理人按期提供自己的账户余额表(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打印,格式内容无法修改),这种双重查询制度的设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极大地减少债券被挪用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在两个市场代理委托人进行投资的机构性质不同,其自身特点决定了行为的规范程度差异很大。交易所市场非金融机构法人通过券商进行国债操作,无论协议内容、限制条款如何严密,券商受自身资本金及资金短缺的制约,总会试图挪用客户债券通过回购获得资金,再投资可能带来更高收益的品种,从而也产生了招致损失的可能。银行间市场目前有代理资格的都是商业银行,银行自身吸收存款,资金实力雄厚,自有债券数量巨大,客观上缺乏挪用客户债券的动力。同时,银行内控体系完备,操作相对规范,降低了委托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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